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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导航手册(四)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2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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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导航手册(四)

(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导航手册(四))


  

原标题:上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导航手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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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上海市人事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上海市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应该及时到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上海市具有独立自主用人权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招聘录用应届毕业生,均可以直接办理需求信息登记。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须事先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申请。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办理需求信息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信息登记资格判断: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若机构类型为“企业非法人”等,则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办理方式:

  

信息登记号必须每年重新办理,具体流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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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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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信息登记申请的步骤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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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登记网上审核

  

信息登记按照网上步骤提交后,中心的工作人员将会及时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则在单位首页上显示该单位的信息登记号,如果审核被退回,则显示退回理由,请单位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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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改派流程

  

关于申请解除就业协议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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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原则上不予变更。对有特殊情况申请解除协议的,在有新的拟签约单位后,毕业生先到原签约单位联系申请解约,由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最后毕业生持解约证明和原协议书到学校招毕办就业事务窗口重新领取新的协议书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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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未到学校办理协议书审核鉴证,毕业生以此为由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必须征得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由单位出具同意违约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然后持单位证明和原协议书到学校就业事务窗口重新领取新的协议书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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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违约证明的学生,如果没有到校办理过协议书鉴证审核,必须先把原协议书内容录入到学校就业网,由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工作人员把原就业方案审核鉴证之后才能办理更换新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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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不仅给学生个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对

  

于单位和学校也有相应的负面影响,所以,

  

原则上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只能违约一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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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由于事先未征得原签约单位同意而单方面违约的,由此而引起的各种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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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得以遗失或其他方式欺骗学校申领第二份就业协议书用以重新择业。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毕业生的责任,直至取消其派遣资格。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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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证打印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打印签约单位就业报到证:

  

公务员(录用函)、已签就业协议书,其中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上海就业需申请上海户籍并获得落户批复。

  

以下情况打印回生源地报到证:

  

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灵活就业、直接签劳动合同就业、出国、待就业或回省就业;

  

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上海就业,未申请上海户籍或申请上海户籍未通过(需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以下情况没有报到证:

  

1、升学(包括国内的直研、考研,双学位,录取公安专科学校,专升本等);

  

2、上海生源毕业生出国、灵活就业、直接签劳动合同就业;

  

3、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到村任职;

  

4、签约上海地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办理当年信息登记号的情况。

  

  

◆签约上海地区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在学校就业网上登记用人单位当年的信息登记号。

  

注:信息登记号的前两位表示年份,具体办理参考第九章内容。

  

◆打印回生源地报到证,需在校就业网毕业去向信息中填妥回生源所在地报到单位名称、档案转移单位信息。

  

◆在学校就业办上报就业计划之前完成毕业去向鉴证,并且相关信息(如上海地区单位信息登记号、回生源地报到证信息等)完备,即可在校就业办集中打印报到证时成功打印报到证。其他情况需自行办理打印报到证手续。

  

◆自行办理打印报到证手续的毕业生,应持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出具的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和其他附属材料(详见《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备注),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报到证。

  

◆以毕业证书登记的毕业日期为准,首次报到证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最长为毕业后两年内。因改派要求重新打印报到证,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受理时间为毕业后一内。

  

毕业生报到证按申请理由可分成首次办理、违约改派、丢失补打、错误重打、已打印证明五种,其打印申请时效和申请材料详细说明如下:

  

打印申请时效

  

◆首次办理

  

1、毕业后二年内可以首次办理到用人单位报到证。需材料①报到证申请表、②就业协议书原件;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材料③上海生源证明、④上海落户批复、⑤毕业证书原件或⑥答辩决议书。

  

2、办理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需材料①报到证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材料⑤毕业证书原件或⑥答辩决议书。

  

如果毕业超过二年,需要⑦户口在校证明,和⑧档案在校证明。

  

*报到证申请表由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出具,并盖就业工作专用章

  

◆违约/改派

  

1、已就业毕业生毕业后一年内可以办理改派报到证。需材料①报到证申请表、②就业协议书原件(与新单位签订的)、⑨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⑩原报到证上下两联。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材料③上海生源证明。

  

2、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二年内可以改派至初次就业单位。需材料①报到证申请表、②就业协议书原件、⑩原回省报到证上下两联。

  

◆丢失补打

  

毕业二年内,报到证遗失,可以办理报到证补打。需材料①报到证申请表、11报到证遗失情况证明表。

  

毕业超过二年,只能办理报到证已打印证明,参照报到证已打印证明。

  

◆错误重打

  

毕业二年内,发现报到证信息错误,可以申请重新打印。需材料①报到证申请表(请学校在备注栏里说明、盖章)。

  

◆报到证已打印证明

  

已打印过报到证的毕业生,需要开具证明的,可以办理报到证已打印证明。需材料①报到证申请表。

  

报到证申请材料说明

  

  

①报到证申请表:全称《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在学校就业信息服务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或学校就业事务窗口领取、填写,学校就业事务窗口盖章;

  

②就业协议书原件: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和单位盖好章,需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上海单位还需有当年信息登记号;

  

③上海生源证明:如是上海生源,要出具其为上海生源的有效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

  

④上海落户批复:如是非上海生源并获得上海市户籍批复的要出具本人的“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

  

⑤毕业证书原件:博士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要出具毕业证书原件(提供复印件需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⑥答辩决议书:博士生已通过毕业答辩,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可以使用答辩决议书(提供复印件需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⑦户口在校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口在学校证明或户口刚从学校迁出(不足一个月)证明;

  

⑧档案在校证明: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开具档案还在学校证明;

  

⑨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由原单位出具,单位公章需与原就业协议书公章一致;

  

⑩原报到证上下两联;

  

11报到证遗失情况证明表:可在学校就业信息服务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

  

《报到证遗失情况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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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档案转移信息修改流程

  

毕业生毕业去向审核确认后,如果需要修改报到证、档案寄送地址,请按以下流程进行。

  

修改毕业去向信息流程

  

(本科、研究生):

  

1、登陆上海大学就业信息服务网

  

进入管理中心,在【就业管理】中选择【登记毕业去向】,分三步进行毕业去向(签订就业协议书、出国(境)、升学、合同就业)信息登记修改。

  

2、提交修改后,请携带修改内容的相关依据书面材料,到所在校区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办理修改内容审核。

  

修改档案转移信息流程

  

(本科生):

  

1、登陆上海大学就业信息服务网

  

进入管理中心,在【就业管理】中选择【登记毕业去向】,分三步进行毕业去向(签订就业协议书、出国(境)、升学、合同就业)信息登记修改。

  

2、提交修改后,请携带修改内容的相关依据书面材料,到所在校区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办理修改内容审核。

  

修改档案转移信息流程

  

(研究生):

  

1、访问研究生院网站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登记/查询档案寄送情况”进行登记或修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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