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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4-01-0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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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山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山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山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山西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01

  

引进高精尖缺人才财政补助政策

  

1、院士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2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40万元津贴;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20万元津贴;柔性引进的院士和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根据在晋实际工作月数,分别给予每月2万元和1万元的津贴。

  

2、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985”高校或教育部认定的“世界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到我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且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的,在用人单位引进待遇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助、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摘自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9号)

  

02

  

引进外国人才政策

  

1、省级重点引才项目和常规引才项目,每引进1人次分别资助10万元和5万元。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外国人才来晋工作1年以上的,省财政一次性资助来晋国际旅费。

  

2、允许在国内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优秀毕业生直接在晋工作,鼓励企业、科研院所聘用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生,可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工作类许可和居留证件,享受引进外国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3、对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省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

  

4、对“高精尖缺”人才开辟预约办证、加急办证、代办证件、口岸签证的“绿色通道”,可一次性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证件。

  

5、对“高精尖缺”外国人才来晋工作实行“绿卡”制度,享受我省制定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摘自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47号)

  

03

  

引进人才随迁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山西省内就读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可在首次入学时一次性选择中小学就读。

  

--摘自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在山西省内就读中小学实行特殊优惠的办法(试行)》(晋教基〔2017〕18号)

  

04

  

引进人才随迁配偶生活补贴政策

  

对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正式落户山西或与单位签订工作年限合同的人才随迁配偶,来晋后暂未安置工作、无工资性收入的,发放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补贴。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其随迁配偶生活补贴标准为所在地级市上年度事业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属于企业引进人才的,其随迁配偶生活补贴标准为所在地级市上年度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

  

--摘自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人才随迁配偶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晋财教〔2017〕154号)

  

05

  

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允许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骨干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自有资金,自主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周转用房等配套服务设施,或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租用商品房出租给高层次人才居住;省财政统筹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在转型综改示范区等引进人才聚集的地区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所建住房实行统一装修,统一配备家具、家电、网络等配套设施,达到“拎包入住”标准。人才公寓产权归政府或单位所有,只租不售,长期周转使用。

  

--摘自《山西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晋政办发〔2017〕59号)

  

06

  

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政策】

  

省属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使用空编引进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直接从事教学、科研、临床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取消行政审批,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每半年分别向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备案一次。人社部门将此列入该单位正常增人管理范围;机构编制部门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财政部门结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改革等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

  

--摘自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公立医院使用空编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86号)

  

07

  

引进人才户籍政策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我省登记常住户口。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可在我省登记常住户口。

  

3、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可在我省登记常住户口。

  

--摘自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3号)

  

08

  

海外引进人才签证及居留便利

  

申请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的,可根据申请人需求一次性签发最长有效期限的签证证件,对材料不全的可实行“容缺”受理。外籍高层次引进人才及其配偶、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及省级主管部门邀请来晋外籍访问者或投资者申请办理永久居留身份证件,可提供一次性告知、面见申请人、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等上门服务。办理签证证件,签证延期、换发和补发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居留证件签发、延期、换发和补发,时限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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