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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海居转户最新政策,材料条件一篇文章帮你整理齐全!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10-16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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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海居转户最新政策,材料条件一篇文章帮你整理齐全!

(2019上海居转户最新政策,材料条件一篇文章帮你整理齐全!)


  

我相信,大部分来到魔都的朋友都怀揣一个梦想,辛辛苦苦打拼下来也都只有一个,无非就是上海户口!

  

因为上海户口它不仅仅是身份的象征,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实在太多了!

  

居转户就是其中的一项,却仍有很多人赶不上末班车!定了,上海居转户相关细则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备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无职称):

  

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②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备注:用职称、2倍申请,7年时间的社保基数、个税都需高于一定标准。

  

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激励条件):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科创人才(可缩短居住证年限要求)

  

(1)创业人才

  

①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①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4)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2、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特定行业的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注: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4、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6、持证期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缴未缴的补缴不计入累计)

  

7、七年前至今税单原件,包括需要说明的材料。

  

8、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按职称申报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9、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在单位人事向人才中心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时,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剩余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应确保审批通过办理户籍迁移时聘用(劳动)合同尚在有效期内。

  

10、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街道(镇)以上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注:此类证明一般都有有效期(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故建议在窗口老师看了材料没有其他问题时再去户籍地开。

  

11、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改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

  

12、婚育证明材料。(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未婚者:无需提供未婚证明;

  

(2)已婚者:结婚证书。

  

(3)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丧偶者:补充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13、本市落户地证明。(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4)社区公共户

  

落社区公共户必须“四个没有”:

  

1、申请单位没有集体户口;

  

2、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房产;

  

3、本人与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没有房产;

  

4、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签订过购房协议、且在居转户审批过程中也不会签订购房协议。

  

14、子女及配偶材料(子女、配偶不随迁也需提供):(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非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另需提供符合计生的相关材料:如第二胎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证、二胎审批表及二胎申请理由材料等;

  

如子女随迁并大于16周岁,则另需提供普通高中在读证明和学籍证明原件;

  

配偶材料:配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15、申请人户籍地人事档案保管地址。

  

16、所有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17、其他证明材料(满足激励条件所需的材料)。(根据每人申报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1.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投资人的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创业人才

  

申报单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投资协议;

  

股东证明(提供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

  

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以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为准);

  

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

  

4.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申报单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证明;

  

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需加盖发票付款方公章);

  

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

  

《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居转户)技术合同统计表》(系统下载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5.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申请人为合伙人的,应提供股东证明(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申请人担任高管的,应提供相关职务任职证明。

  

申请人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及时间的证明。

  

6.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不需另外提供材料。人才依据公司营业范围、劳动合同、专业、岗位说明等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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