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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政策到期后延续!附申请攻略!

栏目:研究生博士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7-2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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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政策到期后延续!附申请攻略!

(上海居转户政策到期后延续!附申请攻略!)


  

?????新消息,据上海市政府网站消息,原定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的居转户政策,继续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市政府2012年制定实施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2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

  

?????上海有千万外来务工人员,其中有110万办理了居住证,为什么这么少呢,要知道,现在的居住证是就业类居住证,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可以办理,合法稳定就业就是正常缴纳上海社保,这个很容易做到,现在不分城镇或农村户籍,全部强制缴纳五险,上海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数保守估计有600万以上(据上海统计局数据,外来务工人员近80%是处于工作状态),那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没有办理居住证呢,更多的是卡在居住证明上了,办理居住证是镇一级政府的职能,办理条件相当严格。买的商住房不能办理居住证,期房不能办理居住证,亲友寄宿证明要出具户籍地派出所的直系亲属证明。还有的规定,不管买房还是租房,先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再办居住证吧。原来办理居住证没这么严格的,但在严控上海人口规模的大背景下,办什么都会从严的,从办居住证到积分、居转户、孩子上学,都是如此。

  

办理居住证是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前提,据最新数据,有55万人达到了积分标准分值,这55万人居住证社保累计满7年,有资格申请居转户,记住只是有资格申请,但最终能落户的是极少人,据最新消息,从2009年实施居转户政策以来,累计有2.7万人通过“居转户”取得上海户籍。

  

  

?一、书面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009年7月前办理的子女随员证续办,需提供子女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信息变更相应材料(见注意事项)

  

?

  

??二、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合同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时提交的相应申请材料;

  

??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左边加分右边值的书面材料。

  

??3、请至单位注册所在地或上次申请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续办。逾期续办者请至上次申请所在受理点申请续办。(详细材料请咨询受理点)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以在居住证到期前两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续办申请,单位人事专员向受理点申报: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附复印件)及代码证磁卡等,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3、续签请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

  

??个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2)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

  

??新单位首先上网登陆,然后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若个人用户名已被占用,则改为以个人名义登陆(个人初始密码),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7、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前往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若原居住证为2004年10月1日前签发的,需至指定地点领取新版居住证)

  

??8、经审核通过后,需在本单位内公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名单;有特殊情况不能公示的,应报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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