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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VOL.156 | 操作指南!特困企业社保缓缴政策出台,可直接申请!(附教程)

栏目:研究生博士落户  人气:0   发表时间:2023-08-0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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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VOL.156 | 操作指南!特困企业社保缓缴政策出台,可直接申请!(附教程)

(上海居转户VOL.156 | 操作指南!特困企业社保缓缴政策出台,可直接申请!(附教程))


  

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5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市五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特困行业企业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申请手续:一网通办和自助经办平台。

  

办理缓缴申请手续的时间为:每月5日—26日(每月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26日逢法定节假日提前)。

  

企业提出缓缴申请后,社保经办机构将运用大数据比对就企业缓缴资格进行审核,无需另行提供资料。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一网通办”平台(网址:

  

  

2.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在“我要办”的“法人”栏目下点击“社会保障”,找到“社会保险费缓缴(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项目进行办理。

  

  

特别提示:您也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栏输入“社会保险费缓缴(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办理。

  

  

1.选择“缓缴开始月份”及各险种的缓缴终止时间。

  

  

2.点击并阅读《缓缴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后点击“下一步”。

  

  

3.确认申请信息准确后点击“确认提交”。

  

  

4.申请成功。

  

  

特别提示: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状况需调整缓缴期限的,可在申报期内通过该栏目重新提出申请,审核结果以最后一次申请为准,经核准调整后的缓缴期限当月生效。

  

登录“一网通办”平台(网址: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我要办”的“法人”栏目下点击“社会保障”,找到“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项目进行查询。

  

  

特别提示:您也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栏输入“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查询)”,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查询。

  

  

  

特别提示:企业因调整缓缴期限等原因多次提出缓缴申请的,查询结果为最后一次缓缴申请对应的信息。

  

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网址:进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缓缴申请”栏目进行办理。

  

  

1.选择“缓缴开始月份”及各险种的缓缴终止时间。

  

  

2.点击并阅读《缓缴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后点击“下一步”。

  

  

3.确认申请信息准确后点击“确认提交”。

  

  

4.申请成功。

  

  

特别提示: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状况需调整缓缴期限的,可在申报期内通过该栏目重新提出申请,审核结果以最后一次申请为准,经核准调整后的缓缴期限当月生效。

  

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网址:进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缓缴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别提示:企业因调整缓缴期限等原因多次提出缓缴申请的,查询结果为最后一次缓缴申请对应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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